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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出台20条实施意见深化广东自贸区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


8月30日《广州日报》
8月20日,广东对外发布《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提出包括探索建立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支持南沙新区片区、横琴新区片区开展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及建设粤港奥“自贸通”等20项内容。在推进会融创新发展与对外开放上,广东自贸区将争取加快批准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试点“投贷联动”,推动有条件的银行机构争取总行支持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相关业务;探索建立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完善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等跨境资金双向流通机制及配套政策。支持设立相应的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广东企业“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和多样化的投融资服务。在建设粤港澳“自贸通”方面,具体包括简化粤港澳货物通关安排、支持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和创新国际货物转运监管模式。其他实施意见还包括: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管理权限、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设全球报关服务系统、争取放宽医疗健康领域准入限制等。此前,国务院相关方案提出,广东自贸区将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专家认为,广东贸易自治区设立初衷之一就是深化与港澳合作,并在过去多年改革探索中积累相当的经验,如今也有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和基础的契机。过去粤港澳之间的合作也取决于能否消除人、五、资金和信息流动的制约,进而实现合作、融合共同发展。制度创新的落地将有效解决过去广东自贸区对港澳开放不足、深度不够的问题,也会推动与国际接轨新体制机制的探索构建。由此带来的要素流动顺畅也将使的广东自贸区能够通过港澳衔接更多国际要素资源,进而加速大湾区内部的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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