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起草单位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

关于征集《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起草单位通知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新标准法首次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对未来行业自主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个场合提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李克强总理提出“标准是自主创新的制高点,谁掌握了标准制定的话语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业内有个普遍观点: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得标准者得天下。  
为响应国家在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物联网等方面的履责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决定立项并联合相关政、产、学、研、用单位共同制定《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中科促字〔2017〕52号,标准计划号T/CSPSTC-JH201806)。
为了更好地完成《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将征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标准编制提供全程指导。现已邀请西门子、霍尼韦尔、中海地产、凯德国际、金隅地产、BOMA中国等单位协作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现诚邀各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参与。
科技的不断进步,城市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攀升,智能建筑逐渐向智慧建筑转变,智慧建筑的概念应运而生。建设新型智慧楼宇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楼宇的建设、管理、使用部门与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的制定将为新型智慧楼宇的建设、管理、使用部门与单位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附件:关于征集《新型智慧楼宇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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