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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开放格局明朗“沪伦通”年内有望推出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


8月31日 经济参考报
我国金融业多项对外开放相关政近期密集落地。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4月底至今一行两会接连发布10项相关政策通知,涉及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围扩大。取消银行和期货及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保险公司两年代表处要求等相关开放措施目前正处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预期年内将正式落地备受市场期待的沪伦通也有望于年内正式推出。业内人士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应把握好金融业开放的节奏和力度,使得金融监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赃风央行行长易纲4月在博警亚洲论坛上透霑我国金融开放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截至目前,一行两会已善实其中的大部分开放措施。以银行业为例,银保监会已部分扩大外资银行业务,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殷中资金融机构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对外资入殷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保险业方面,银保监会已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放开符合条件的外资公司直接在华经宫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这两项中介在已出台的政策的基础上,更多金融业开放措施也将于年内落地,这为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为稳定的政策预期。公开信息显示,包括取消银行和期货及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取消保险公司两年代表处要求、允许外资银行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等开放措施正处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8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继续按照“宜早不宣迟,宣快不宜慢”原则,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而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表示,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交易机制,同时抓紧推进沪伦通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年内推出,而且积极支持A股纳入富时罗素国际旨数,修订QF、ROF制度规则,推动更多的已上市期货品种对境外交易者开放。经济学家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已经给予外资行国民待遇,制度设计基本见顶,证券明货基金等行业对外开放时间表已确定,后续进一步细则出台可期。8月30日,国务院第务会议指出,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直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不断提高的金融开放程度对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期民币汇率波动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形势也日趋复杂。经济学家表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入,我国面临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加大、速度加快的风险,而跨境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将对资金跨境流动带来一定管理压力。应在金融业开放过程中坚持外资金融机构的持牌合规经营。通过严格准入来确保进去到中国市场的国际金融机构合法经营,避免开放带来的经营操作风险。业内人士表示,在面多一个更为开放、有更多创新以及更多风险的金融体系时,监管部门不能仅在准入的时候控制风险,更需具备事中、事后的管理和调整能力。于此同时,大门敞开之后,相关开放措施的细节也许落到实处,以此来提升开放的便利度,为全面转向“负面清单”管理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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